話術可以騙人,但公文不會。
是台糖公然說謊?還是經濟部規避責任?白紙黑字的公文,讓我們一起來檢視。
針對 #科學城物流 遭中資掌控疑案,昨天時代力量已召開記者會。本案有諸多疑點,若對完整案情有興趣,可參考留言處連結。
這裡我只針對「華航出脫科學城物流股權,台糖卻未優先購買」一事,讓大家看看原始公文怎麼寫的。
前幾天台糖給立法委員 陳椒華的資料中寫著:「由於時間緊迫,本公司採以稿代簽方式函報經濟部」。
想不到,在同樣一份回覆資料的附件中,台糖就打了自己的臉。
簡單說,台糖在106年7月19日就華航擬出售科學城物流一事,擬具該公司意見「擬暫維持現持股26%」,並函請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「鑒核」。
接著,經濟部國營會將台糖這份函陳給經濟部,經濟部據以直接回函給台糖短短一行字:「貴公司所提報意見一案,洽悉,請查照」。
什麼意思?就是台糖跟經濟部在一搭一唱。
「鑒核」一詞在公文裡,是「下對上」,意思就是「呈報給上級機關核可」。
台糖函報經濟部「鑒核」,經濟部回函的方式,理應是「同意」或「不同意」。
如果是「同意」,經濟部的回函用詞應該是「同意所報」、「准予所報」或甚至「准予核備」之類的用字。
但經濟部只回了「洽悉」一詞,意思就是「我知道了」,但卻沒說「同意或不同意」。
這就是蹊蹺。
經濟部當時刻意避開「同意或不同意」的回覆用詞,而選了一個含糊不清的「洽悉」,為何?難道是想規避責任?
更離奇的是,台糖收到上級機關經濟部的回函上面寫著「洽悉」(我知道了),又如何判定經濟部的「真實意思」是「核可」?
台糖所謂「由於時間緊迫,本公司採以稿代簽方式函報經濟部」說法,根本公然玩文字遊戲,因為經濟部當時根本沒有(或不敢?)「鑒核」台糖的函。
「鑒核」與「洽悉」的公文用詞選擇,是台糖與經濟部意圖在「形式上」完備公文程序,但卻同時在「實質上」規避責任。
更糟糕的是,昨天在記者會上,台糖出席代表卻對此節避而不談。
台糖跟經濟部,出來打球了。